证券代码:600089证券简称:特变电工公告编号:临2013-05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农六师土墩子农场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共和县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临泽县4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投资金额:
农六师土墩子农场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总投资19,097.82万元
共和县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总投资20,325.97万元
临泽县4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总投资39,413.56万元
.项目批复情况:上述项目均已获得省、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具体如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兵发改能源发[2012]1027号《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特变电工农六师土墩子农场100兆瓦光伏发电一期20兆瓦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发改能源[2013]518号《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共和县新特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共和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能源[2013]747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临泽县4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紧抓市场机遇,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提升新能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控股孙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设立了子公司,并以子公司为主体分别投资建设农六师土墩子农场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共和县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临泽县4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上述投资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10月2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孙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农六师土墩子农场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孙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共和县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孙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临泽县4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均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项目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均已获得省、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文件。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五家渠特变电工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五家渠特变电工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家渠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投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住所:五家渠市人民北路3092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投资营运,太阳能发电服务业务(包括项目前期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建设与安装调试、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均为99.59万元,公司成立目的是建设相关太阳能电站,目前公司尚未实施项目建设,未实现营业收入,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0.41万元。
2、共和县新特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共和县新特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共和县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新能源公司投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住所:共和县光伏发电园区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服务。
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8日,公司成立目的是建设相关太阳能电站,目前公司尚未实施项目建设,未实现营业收入。
3、特变电工临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临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泽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投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住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扎尔墩滩(临梨公路14公里处东侧)。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投资运营、太阳能发电服务业务(包括项目前期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建设与安装调试、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凡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凭有效许可证和资质经营)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0.08万元,所有者权益99.66万元,公司成立目的是建设相关太阳能电站,目前公司尚未实施项目建设,未实现营业收入,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0.34万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农六师土墩子农场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农六师土墩子农场2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位于农六师土墩子农场三连工业园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55.74万㎡,本工程本期设计装机容量约20.304MWp。
项目建设内容为:20MW并网光伏电站、35kV开关站、管理房等辅助管理设施。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25年的总上网电量约为65,399.99万kW.h,年平均上网电量2616.00万kW.h,年有效利用小时数为1,308.00h。该项目以五家渠公司为主体建设,本项目总投资19,097.82万元,资本金占30%。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五家渠公司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五家渠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经营期前20年平均上网电价1元/kW.h(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0.85元/kW.h)、经营期后5年平均上网电价0.25元/kW.h(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0.21元/kW.h),贷款偿还期为15年,固定资产折旧
年限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5个月测算,经营期,该项目总投资收益率(ROI)为4.90%,平均资本金净利润率(ROE)8.87%,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为9.01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按照经营期前20年平均上网电价0.95元/kW.h(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0.81元/kW.h)、经营期后5年平均上网电价0.25元/kW.h(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0.21元/kW.h),贷款偿还期为15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5年,工程
建设总工期5个月测算,经营期,该项目总投资收益率(ROI)为4.44%,平均资本金净利润率(ROE)7.60%,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为9.49年,项目仍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项目建设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可将五家渠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若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实现总投资5%以上的收益。
2、共和县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共和县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光伏发电区内,规划用地面积约47.94万m2,工程本期设计装机容量20.19MW,项目建设内容为:
20MW并网光伏电站、35kV开关站、35kV配电室、SVG室、主控通信楼、光伏场区检修道路4.2km等。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发电系统25年的总上网电量约为73,851.50万kW.h,年均上网电量2,954.06万kW.h,年有效利用小时数1,477.03h。该项目以共和县公司为主体建设,本项目总投资20,325.97万元,资本金占30%。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共和县公司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共和县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经营期前20年平均上网电价1元/kW.h(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0.85元/kW.h)、经营期后5年平均上网电价0.35元/kW.h(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0.29元/kW.h),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5年,工程建设
总工期5个月测算,经营期该项目总投资收益率(ROI)为5.61%,平均资本金净利润率(ROE)10.73%,投资回收期(税后动态回收期)为8.58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按照经营期前20年平均上网电价0.95元/kW.h(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0.81元/kW.h)、经营期后5年平均上网电价0.35元/kW.h(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0.29元/kW.h),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5个月测算,
经营期该项目总投资收益率(ROI)为4.62%,平均资本金净利润率(ROE)8.04%,投资回收期(税后动态回收期)为9.55年,项目仍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项目建设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可将共和县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若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实现总投资5%以上的收益。
3、临泽县4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临泽县4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位于甘肃临泽县扎尔墩滩光伏发电项目规划一区,距临泽县城西南约12km,规划用地面积约84.47万㎡,本工程本期设计装机容量约40MWp。项目建设内容为:40MW并网光伏电站、综合楼、综合35kV
配电室、水泵房、逆变室等。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发电系统25年的总上网电量约为144,931.98万kW.h,年均上网电量5,797.28万kW.h,年有效利用小时数1,449.32h。该项目以临泽公司为主体建设,本项目总投资
39,413.56万元,资本金占30%。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临泽公司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临泽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经营期前20年平均上网电价1元/kW.h(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0.85元/kW.h)、经营期后5年平均上网电价0.32元/kW.h(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0.27元/kW.h),贷款偿还期为15年,固定资产折旧
年限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7个月,经营期25年测算,该项目总投资收益率(ROI)为5.67%,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10.91%,投资回收期(税后动态回收期)为8.49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按照经营期前20年平均上网电价0.9元/kW.h(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0.77元/kW.h)、经营期后5年平均上网电价0.32元/kW.h(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0.27元/kW.h),贷款偿还期为15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5年,工程建设
总工期7个月,经营期25年测算,该项目总投资收益率(ROI)为4.67%,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8.19%,投资回收期(税后动态回收期)为9.44年,项目仍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项目建设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可将临泽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若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实现总投资5%以上的收益。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光伏电站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有利于扩大新能源公司光伏系统集成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和科技进步,有利于保护环境、优化生态,有利于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当地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及生态环境协调发
展。
本次新能源公司投资建设3个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预计7.88亿元,新能源公司将根据其资金状况、引入战略投资者情况及项目准备情况,陆续开工建设。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发电量降低的风险
新疆、青海、甘肃冬季时间长,太阳辐射量低,且项目所处地区空气污染、沙尘天气,均会降低项目的发电量。
应对措施:一方面利用新能源公司的光伏系统集成技术提高项目运行效率,另一方面加大对项目的光伏电池板的清洗力度,缩短清洗周期来提高项目发电量。
2、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的风险
项目存在所发电量无法被当地全部消纳,导致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及用电需求情况,对项目发电具有一定的消纳能力。公司将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大与当地用地企业协调沟通,保障项目优质客户,力争项目实现较好的效益。
3、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目前,新能源市场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项目建设成本控制超预算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项目招标,合理控制项目各项费用,科学控制项目成本不超预算。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