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海润光伏公告编号:临2013-130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云南省地面电站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云南省地面电站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对方简介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是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为履行中央直属企业社会责任而成立的开展节能减排业务的专业化公司,主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工业节能、建筑节能、节能照明、能源综合利用等业务。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30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玉溪市易门县20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公司已分别与当地政府签订了上述两个项目的整体投资框架协议,上述两个项目均被纳入2013年度云南省300个重大项目,并由云南省委特设办事机构监督执行情况;
3、项目用地情况:曲靖麒麟项目,甲方已与当地政府签订了整体300MW的土地租用正式协议,其中一期建设50MW;玉溪易门项目的土地租用协议已经谈判完毕并将在近期签署,其中一期建设50MW。
三、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为合作开发云南省曲靖、玉溪的两个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经协商,拟定由双方合资成立新的项目公司(名称待定),并由该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2、在同等条件下,该项目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开发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上述两个项目)的EPC工程总包,由甲方承接。由甲方承接的EPC总包,可由甲方指定的子公司单独或与第三方合作实施;
3、该项目公司成立前,双方成立联合筹备组共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其中,甲方负责协调当地政府及相关业主,准备备案及后续开工前需要报备的材料,尽快完成上述两个项目的落地;
4、乙方负责协调当地供电部门,处理好项目前期的电力接入许可、后期的并网验收等与电力部门相关的事宜。联合筹备组前期开发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待该项目公司成立后,转移至该项目公司承担。联合筹备组成立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5、为保证合作顺利及项目的进度,联合筹备组应定期(每周)召开项目协调会,对项目进展进行评估与推进。
四、协议对公司未来发展及财务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未来几年快速有效地拓展在云南地区的太阳能电站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本项目尚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如该项目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中的建设项目尚未进行立项、可研和审批,项目计划进程等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承诺依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云南省地面电站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