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资本邦讯,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布了关于对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龙光电(300029.SZ)”)的年报问询函。
公告显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在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2018年7月,天龙光电与自然人潘燕萍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向其转让所持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天龙”)55%股权,作价2,800万元,定价依据为常州天龙截至评估基准日按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净资产值。协议规定,受让方应该于合同签订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800万元,工商变更后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1,000万元,工商变更后60天内支付1,000万元。在潘燕萍未支付第一笔款项的情况下,天龙光电配合潘燕萍于2018年7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退出了常州天龙董事会。截至报告期末,潘燕萍仍未支付股权转让款。2019年1月,天龙光电向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支付股权转让款及相关违约金。2019年2月,常州天龙以加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天龙光电支付2011年为天龙光电备货产生的定做款2,075万元。年报显示天龙光电因该股权处置确认收益801万元,对2,800万元应收股权转让款仅按账龄计提140万元坏账准备,对常州天龙的615万元预付款未计提坏账准备。
(1)请结合天龙光电发展战略、常州天龙的经营及财务情况补充说明处置该项股权的原因,以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作价依据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补充说明天龙光电在潘燕萍未支付第一笔款项的情况下即配合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的原因;
(3)请补充说明天龙光电对该笔股权处置确认801万元收益的核算过程,并结合转让价款的可回收性说明收益确认的会计依据及合理性;
(4)请补充说明天龙光电与常州天龙加工合同纠纷的交易背景以及截至回函日的案件审理进展;
(5)请结合上述事项说明天龙光电对股权转让应收款仅计提140万元坏账准备、对常州天龙的预付款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2.天龙光电与广东博森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博森”)于2014年8月12日签订了《设备采购及供应协议》,广东博森向你公司采购50台多晶硅铸锭炉。截至2016年6月14日,广东博森累计支付货款3,500万元,剩余货款6,000万元尚未支付,天龙光电将未收到相关款项的32台列为发出商品。天龙光电已于2018年6月2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广东博森向公司支付货款6,000万元,法院已查封50台多晶硅铸锭炉。年报显示,该批发出商品成本为4,125万元,本期计提跌价准备4,006万元。
(1)请结合法院已查封多晶硅铸锭炉的性能状态、预计可变现净值等,补充说明天龙光电对该批发出商品几乎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与合理性;
(2)请结合上述情况及该批发出商品的减值测试过程说明天龙光电未在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中就该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选择性计提以操纵利润的情形。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对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中兴财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已采取的审计程序及相应获取的审计证据,详细说明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的具体原因。
4.2013年10月,天龙光电为盛融财富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融财富”)与新疆天利恩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合作的新疆天利恩泽鄯善县红山口一期22.6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基金回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截至目前已有15名原告起诉要求天龙光电承担担保责任,涉案金额合计达2,157万元。根据部分案件的审理结果,天龙光电需在刑事发还、追缴程序终结后30日,对盛融财富应返还原告的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履行支付义务。截至报告期末天龙光电账面货币资金仅为436万元,请天龙光电结合相关案件的审理及执行进展、未来资金需求及筹措计划说明能否足额清偿相关债务,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5.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龙光电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达-94,094万元,账面存在大量长期未作处理的不良资产,流动资金短缺;主要产品单晶炉、多晶炉的市场需求急剧减少,本期未取得新订单,导致公司本部生产线全部停产。请结合公司未来业务转型、技术研发与人员储备、资产处置计划等详细说明拟采取的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并评估其有效性。
6.天龙光电于2018年1月30日与深圳市赛宝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赛宝伦”)签订了16台120型单晶炉销售合同,5月30日,双方技术人员进行了样炉试运行和技术指标验收工作,因深圳赛宝伦要求推迟交货,故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发货。公司子公司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与内蒙古赛宝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赛宝伦”)签订了一份《N型石墨热场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内蒙古赛宝伦向上海杰姆斯采购70套24寸N型石墨热场,因内蒙古赛宝伦要求推迟供货,故合同未执行。请说明上述合同推迟供货的具体原因、预计交货时间、备货情况(包括不同类别的存货账面余额及计提跌价准备金额),并结合客户履约能力等说明天龙光电对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
7.公司2017年末存在对深圳赛宝伦1,631万元应收账款,账龄为1年以内,2018年年报显示该笔应收账款余额为1,411万元,天龙光电对其按账龄分析法计提212万元坏账准备。请结合深圳赛宝伦的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对相关应收账款回款较慢的原因,以及对其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合理。
8.请根据年报格式准则的要求补充披露截至报告期末的无形资产情况,包括按不同项目类别列示的无形资产原值及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的金额及原因、累计摊销金额、减值准备计提等。
资本邦获悉,天龙光电于2009年12月25日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单晶硅生长炉、单晶硅切割机、单晶硅切方滚磨机等的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