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资本邦讯,综艺股份(600770)发布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9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了对综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综艺科技”)下属的北京盈彩畅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王羲伟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王羲伟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02号)、上海好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黄义清、曹晓波、竺海燕、张阳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黄义清、曹晓波、竺海燕、张阳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03号)、上海量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黄义清、王羲伟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黄义清、王羲伟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04号)、北京仙境乐网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许嚇男、张帆、徐立峰、梁淑燕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许嚇男、张帆、徐立峰、梁淑燕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05号)。综艺科技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将该部分股份全部转让给控股股东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对此次转让事宜进行审议。
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王羲伟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4年5月,王羲伟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综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6,389万元的价格将北京盈彩畅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盈彩)60%的股权转让给综艺科技。王羲伟在协议中对2014年度至2016年度业绩进行了承诺,若业绩未能完成,将进行业绩补偿。北京盈彩未能实现投资协议中约定的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未履行的业绩承诺先后两次延期。截至目前,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承诺仍未履行。
证监局决定对王羲伟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将有关违反承诺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责令王羲伟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履行原承诺。
二、《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黄义清、曹晓波、竺海燕、张阳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4年5月,黄义清、曹晓波、竺海燕、张阳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综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2,150万元的价格将上海好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好炫)55%的股权转让给综艺科技。黄义清、曹晓波、竺海燕、张阳在协议中对2014年度至2016年度业绩进行了承诺,若业绩未能完成,黄义清、曹晓波将进行业绩补偿。上海好炫未能实现投资协议中约定的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未履行的业绩承诺先后两次延期。截至目前,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承诺仍未履行。
证监局决定对黄义清、曹晓波、竺海燕、张阳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将有关违反承诺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责令黄义清、曹晓波、竺海燕、张阳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履行原承诺。
三、《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黄义清、王羲伟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4年5月,黄义清、王羲伟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综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7,180万元的价格将上海量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量彩)55%的股权转让给综艺科技。黄义清、王羲伟在协议中对2014年度至2016年度业绩进行了承诺,若业绩未能完成,将进行业绩补偿。上海量彩未能实现投资协议中约定的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未履行的业绩承诺先后两次延期。截至目前,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承诺仍未履行。
证监局决定对黄义清、王羲伟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将有关违反承诺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责令黄义清、王羲伟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履行原承诺。
四、《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许嚇男、张帆、徐立峰、梁淑燕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4年5月,许嚇男、张帆、徐立峰、梁淑燕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综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科技)签订《关于投资北京仙境乐网科技有限公司之整体协议》,综艺科技对北京仙境乐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仙境)增资5,000万元获得其25%的股权,增资完成后以5,200万元的价格受让北京仙境26%股权。许嚇男、张帆、徐立峰、梁淑燕在协议中承诺,若未来三年的业绩未能完成,将进行业绩补偿。北京仙境未能实现投资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未履行的业绩承诺先后两次延期。截至目前,约定期限的业绩承诺仍未履行。
证监局决定对许嚇男、张帆、徐立峰、梁淑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将有关违反承诺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责令许嚇男、张帆、徐立峰、梁淑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履行原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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