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新丰县“7·8”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据函文显示,2024年7月8日,新丰县马头镇韶能生物质发电厂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以下为原文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新丰县“7·8”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新丰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16时许,你县马头镇韶能生物质发电厂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韶安委〔2015〕1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是请你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广东省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引》,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请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县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县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调查统计科。
此函。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