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告编号:2014-13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青海蓓翔10MW光伏电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推动公司2014年度光伏发电业务目标的实现,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下属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拟对外投资建设青海蓓翔10MW光伏发电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获得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共和四期1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青发改函2014273号文),该项目预计总投资85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青海蓓翔自筹。
本次投资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630100100130560
成立时间:2009年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易美怀
住所:西宁市城中区砖厂路4号432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开发、利用、建设及产品代理销售;自营或代理太阳能组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控制关系: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公告了《关于青海蓓翔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安排的公告》,青海蓓翔以其太阳能电站资产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福能(平潭)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租赁”)融资8,650万元,租赁期限为48个月。爱康科技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青海蓓翔80%的股权转让至福能租赁作为担保,青海蓓翔实际经营管理及股东权利仍由爱康科技负责实施和享有。
目前福能租赁持有青海蓓翔80%的股份,熊元福持有青海蓓翔20%的股份;青海蓓翔的董事会由易美怀(爱康科技的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黄国云(爱康科技的副总经理)及熊元福组成,易美怀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爱康科技仍控制青海蓓翔,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青海蓓翔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青海蓓翔总资产955,300,404.25元、净资产328,405,429.67元、负债总计626,894,974.58元;2013年1-12月青海蓓翔营业收入72,750,161.13元、营业外收入3,325,000.04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7,287,999.28元。
截止2014年9月30日青海蓓翔总资产1,052,370,815.63元、净资产407,745,601.77元、负债总计644,625,213.86元; 2014年1-9月青海蓓翔营业收入50,076,591.06元、营业外收入29,181,171.63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3,472,137.68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1年以来国内外光伏行业陷入的低迷,产能过剩较为严重,行业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为了降低公司原光伏配件制造行业因行业周期变动带来的业绩不稳定的影响,提升公司利润增长点,以及对未来国内光伏装机增量的预期,公司开始着手探索从“太阳能配件专业供货商”到“金属加工、新材料、太阳能电站一体化经营”的战略转型。该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该项目拟在取得正式的项目备案文件后进行10MW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青海蓓翔合计持有75MW光伏电站,规模效应更加明显。按公司内部测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8500万元,运行期20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约1600万度,年均电费收入约1520万元。
四、风险提示
1、该项目已获得青海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出具允许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是否能够取得项目建设开工所需的全部批文及文件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因对外投资金额较大,将对公司构成一定的财务及现金流的压力;
3、项目所在地青海省海南州位于光伏发电二类资源区,按相关政策规定,标杆上网电价为0.95元/度,但仍存在电价补贴不能及时到位,影响项目现金流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次对外投资实质性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