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比喻,“当前光伏产业在新政陆续出台后的复苏,是咋暖还寒的早春,还缺乏大地回暖的足够热度,”这话的确耐人深思。
千呼万唤的电网收购优惠价实施意见,终于有了眉目。
这个权威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两个原则。一是以阳光资源分布、市场电力供求、经济发展差异和区域调节平衡的原则,实施四个不同区域的阶梯性电价补贴。二是考虑到总体上的公平合理、平稳发展,从长远上有利于引导产业降本增效,更新升级,均采取补贴适度的原则。这两个核心的原则,从理论上说,是合乎逻辑的,无懈可击。
可是,从目前的实际反响来看,似乎有些不尽人意。市场所期盼已久的,这次调价可以立竿见影,在拉动内需上,一石激起千层浪,显然是没有出现。
出人意料的是:前些时,对新政抱有较大预期的光伏产业的有些回暖的迹象,反而出现了一些异常变化和热度回落。
究其原因:问题不是出在调价的实施原则上。而是,这次调价的具体幅度引起了市场的过敏性异常反应。
首先是,西部地区居然感到新出台的收购价,是一股萧杀的寒气。不少前些时多了起来的项目运作,突然间由活动频繁转入了不冷不热的等待观望。不言而喻,这次公布的阶梯性调价,西部的调价幅度偏低,对这里的投资预期无疑于泼了一瓢冷水。
东部地区对阶梯性电价的出台则表现了另一形态的敏感。不久前被新政出台承诺上网激扬起的一股小型分布式电站的家庭投资热浪悄然回落。这次调整的价格,显然也给民间投资带来了无利可图的失落。但并未阻挡得住地方政府因雾霾、环污等因素激起的改变能源结构的决心。在政府的支持下,即使是微少的政策补贴优惠,扩建光伏产业园的大型招商项目却在纷纷抛出。据传,一个阳光资源的三类地区,居然突击制订了上百亿元的光伏产业园的新建规划。这和这个地区,一些首尝螃蟹,已经建成小型电站上网,却因出台的网购价偏低忧心忡忡的民间投资反映,恰成鲜明对照。
尚属意见稿的出台就产生了这样快的反响,可见投资者对价格调整的强烈期待,可见市场对价格调整幅度的特别敏感。专家们忧心于意见稿的调价幅度低于市场的期望值过大,他们提出的有所增加的修正意见,正在被有关权威部门接受和考虑之中。
既然,意见稿出台后的市场阴晴和社会舆情都聚焦在调价的幅度的高低上。那么,说意见稿的定价偏低,它究竟低在了那里?论专家们的修正意见有道理,这道理的依据又是什么?
判断自然要看市场变化,要看投资消费的心理预期,特别是资金的实际流向。
市场变化也有着极大的偶然性,人们把握市场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市场运行的出轨和人们认识的偏差,都会使仅仅凭着市场和感觉走,未必走出好结果。所以,在人们对意见稿的定价高低争得面红耳赤,为定价多一毛,少一毛斤斤计较时,我们更应该看清这种争执的必要性究竟在哪里?当前的价格调整究竟要促成什么样的市场变化?遵循怎样的原则?
理性的分析有助于押准砝码。在价格的具体调整时,出于亟待拉动光伏内需市场的现实需要,当前要理清思路,似乎应从以下方面校正和检验具体的价格调整效果。
首先要确定的是光伏电价的调整当前的现实目的是什么,调整是不是围绕着这个方向?
显然,这次光伏电价的调整,是为了在合理调整产能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光伏产业下游产品内需市场的开发。
在理顺这个思路的时候,常常遇到的疑惑是:价格调高必然会拉动投资的流向。既然当前光伏产业的产能过剩是全球性的,而主要产能又集中于我国。如果我国调高光伏电价,会不会再次激起对光伏的过热投资,以至于不利于对过剩产能的及时的向下调整,特别是因势利导的借市场之手对高消耗高成本的产能予以淘汰。持这种看法,对调价态度谨慎,认为幅度宜低不宜高,并非没有道理,也不难理解。
然而需要弄清的事实是,我国的光伏产能过剩并不是整个产业链的全部过剩。它当前的过剩,主要过剩在由于一些国家的“双反”挤压和低价倾销下的多晶硅和电池片配件的原材料生产的产能过剩。至于,以这些原材料作为市场的光伏发电,其作为清洁安全能源的生产产能并不过剩。
这就是说:按严格意义的准确说法,我国光伏产业链的过剩在上游,其过剩固然有国际因素的影响,但与国内市场的尚待开拓,光伏发电刚缓慢起步,下游窄狭难容有极大的关联。
因此,抑制我国光伏产能过剩的问题是结构性的。要抑制的是多晶硅等原料及配件的低效能、缺乏竞争力的产能,抑制的目的和发展的手段是在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快国内光伏发电等光伏产品应用市场的开发和培育。其预期的标的是,实现光伏产业在世界上稳居前列,在国内扎根深厚,有深广回旋市场的产业升级。
要达到这个目的,电价调整的这个重要手段,当前,是否运用的恰当、适度,衡量的首要标准,自然应该是:调整以往的不合理资金流向,防止新的盲目投资冲动,把市场投资,引至最有利于加快光伏发电国内市场的开发。那么:怎样才能运用得恰当适度呢?
调价要起到吸引资金重点投向光伏产业链下游的电力开发市场
最直接的效果是,首先让光伏工业园建设冷一冷,电站建设升升温。
如果,当前的光伏电价调整,并没有把当前的对光伏产业的各方面投入,无论是民间的、国企的,或者是政府扶持的,较快的大部分引向光伏电站的建设或者是其下游应用市场的开发,也就是说,没有引起市场出现这样的与以往不同的投资流向的逆转,那么,这种调整的效果就不能说有效和成功。
很明显,这次调价,在光伏电站建设方面冷得最快。他们很快就感觉到调价的幅度过低,与他们的心理预期相去甚远。不仅分布式小型电站有难以回收成本的远虑,连大型电站的建设也将遇到可能会出现竞价上网的近忧。几乎没有一个电站投资者在意见稿的调价标准出台后,表现出满意的神色,对已有的投入充满信心。至于追加投入则无不顾虑重重。调价与他们直接利益休戚相关,对调价的敏感自然来自切肤之痛。
与之对照,颇为奇妙的是,号称光伏产业链、一条龙的不少地方的产业园却对这次调价表现出异常的热度。他们似乎并不在意调价的实际幅度。只要调了,哪怕幅度不高,都是利好的信号。都是争取投资的由头。于是,募筹资金,恢复产能、扩大厂房、加快扩张,又被抄得沸沸扬扬。于是,尽管这次调价对他们的影响并不直接,他们却表现出异常的热度。这是为什么?这显然是一种市场炒作,是在以夸大了的利好信息来误导市场。这种误导,传出的是被投机心理扭曲了的虚假市场反应,它也许会暂时带来一点投资热度,但它诱导的融资方向,是本应下调产能和投资规模的光伏上游产业,是与这些上游产业关联的房地产投资。这种现象,显然不是当前调价所要得到的效果:投资流向要转向下游,要以下游的预热,带动上游的升温。
调价要推动光伏投入资金向西部优势资源地区的聚集
一谈到对光伏发电的价格补贴,人们无不担心,这种在产业发育期的过渡性价格补贴,会不会助长了光伏发电目前高成本运行的惯性,不利于光伏的产业竞争和发展。要破除这一疑虑,首先要弄清,当前最能影响光伏发电成本的因素和加以突破性改变的环节在那里?
其实,现成的答案不难找到。地区的光照资源是决定性的。同样品质的光伏电池片,我国西部4类地区比东部1类地区因光照时差,要降低发电成本高达30%,这是当前光伏产品,无论以何种工艺改革和生产管理改善在短期内所难企及的。因此,无论是立足当前,还是计划长远,光伏发电的重点放在西部是无法改变的资源优势所决定。
何况,我国西部土地辽阔,荒漠绿洲垦殖和西部开发有一定基础,特高压直流电网和地区电网的建设正在加速。无论西部自身的电力需求和将清洁电能低成本输往东部都有广阔空间和降本增效的余地。而且,电池组件的使用寿命是一次性投入20余年,进行成本规划更不能短视与坐失当前的发展机遇。
因此,无论从投入的产出收益还是改变我国的能源结构哪个角度考虑,西部都应该成为当前乃至于长远的重点投资方向。所以,价格杠杆的调节,首先不能在这方面失灵,不能不首先保证向西部倾斜的必要升温。
调价要促进资金投向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需求的合理分流
不同地区对光伏发电的发展需求,紧迫程度大不相同。在东部的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由于,生物能源自身枯竭,电力的生产、输入成本较高以及环污治理问题的困扰,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他们对光伏发电是持有真正的积极态度的。反之,目前电力充裕、成本不高、环污问题尚不突出,经济发展实力不足的地区,却很难有能力接受光伏发电。所以,对受日照局限光伏发电成本较高东部的电价调整更应该有细致的区分,不同的对待。决不能过度升温、普遍升温。保持适度的温度也应该选择那些需求紧迫并有承受力的地区。
因此,调价机制的引导,应该在东部地区有所细化。一是要支持有光伏发电原配件优质生产基地的地区,就近建立大型建筑物的屋面电站,一是要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和住宅建设小型分布式电站。政府实施的价格补贴要重点向他们倾斜。这样的就近消费,是对光伏的支持政策的造福社会的影响的立竿见影,也是相对低成本的经济运行模式,并能深得人心,激发地方的投资热情。同时,就近消费所建立起来的较为方便直接的企业产品保证机制和社会质量监督机制,将会对光伏原配件生产企业形成推进发展的持久动力,这正是价格补贴在光伏发展过度期所要追求的效果。
当然,在这种重点倾斜的情况下,自然要对并不具备这些条件的那些东部地区,还是不要以优惠补贴的形式刺激当地的投资冲动的好。这些地区,应该顺其自然。应该理解,只有到了光伏发展到成本更低,价格上可以无需补贴时,这才是这些地区推进光伏的时机。当前,利用好于当地现时并不短缺的电力供应才是最理智的选择。
调价要着力吸引资金投向对光伏发电有直接迫切需求的重要产业
价格补贴固然是要盯着地域,要有益于开发资源优势。但对于电力来说,应用环节的考虑也丝毫不可忽视。对关联利益十分重要的产业,价格补贴使用的合理到位,则更有益于光伏和其他产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对国计民生有利。
在经济社会和科技文明发展的现阶段,光伏的价格补贴要对电动汽车、电化学与金属电解、农机排灌、微电应用等直流电应用的主要产业,体现支持,凸显出使用光伏电源的吸引力。
电动汽车是目前改变城市交通环污现状,人们寄予希望的新兴产业。目前,各地加快发展所遇到的瓶颈,最突出的关键就是清洁能源直流电的网络直供和快速充电的问题。随着快速充电的科技突破,目前,建立网络充电的直供体系已经开始在一些地区起步。这对可以提供清洁直流电的光伏是极好的发展机遇。如果,实施的价格补贴,有足够吸引力,来推进电动汽车供电体系与光伏电站建设的结合,无疑得到的将是这两个产业的双赢。
电化学工业和金属铝等有色冶金工业,在西部大开发中正在出现的向我国中西部地区的重组和发展性聚集,在合理调整工业布局,有效利用资源,推进我国地域经济均衡和谐发展方面意义重大。这也提供了光伏发电极好的机遇。要充分估计就近利用矿产和盐湖等资源快速建立起来的这类中西部工业基地对可直接利用于电解电冶的直流电的庞大需求,以及就近使用光伏发电的节能节水、治污减排,降本增效的巨大潜力。
此外,散布于荒漠间的绿洲农垦与农牧加工经济,不仅自身存在着居民生活用电和农用机械、农产加工、农田排灌等用电需求,而且由于绿洲与荒漠的犬牙交错,十分便利于利用当地的人力和社会与自然资源,发展绿洲民居与荒漠地面方阵式组合的大型光伏电站,除满足自用外,通过国家正在兴建的特高压电网,以低成本输送到我国清洁能源缺口较大的东部地区。
以上举例,不难看出,无论从当前还是长远,我国要启动内需市场,对光伏资金的投入方向,无疑要好钢用在刀刃上,首先要选择上面那些产业。决定与检验价格补贴的使用方向和调价幅度,这些产业应该是当然的晴雨表。
调价要有效抑制对政绩工程的投资冲动
调价要防止大建楼堂馆所借机还魂,要能吸引资金到有效需求上,用于改善民生、惠及民生、造富造福。
实施价格补贴政策,国家拿出取之于民的财政收入,鼓励分布式电站的建设,也就是支持城乡建筑的光电一体化。这种支持,不能囫囵吞枣,要有明确方向,要有区分对待,要体现重点倾斜,以利国计民生。
这里,首先要说的是,在电价调剂上,绝不能激起政府在建设楼堂馆所方面的新的冲动。要防止利用对调价政策的曲解,以任何借口,拿光电一体化标榜,立项建设新的楼堂馆所。这是因为:国家已明令严控楼堂馆所建设,有些地方却以建设光电一体化标杆建筑作为对策,曲线搞地方“形象”工程。以往的经验已经证明:这种作为政绩“形象”的楼堂馆所,不仅只会带来对民生的伤害,其花瓶式的不计效果、从无真正受益的光电建设,已经在百姓心目中声名狼藉,群众早已对这些扰民项目却往往能优先利用政策、抢占和浪费民生资源,深痛恶绝。
在光伏电价的支持方向和调价幅度上,要尽可能满足城乡居民住宅、小区村社,以及企事业单位进行光电一体化建筑屋面改造的要求。这不仅是发展清洁能源、扩大内需、普惠民生,和谐发展的根本所需。而且,将有利于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在应急情况下,大面积用电的长久安全问题。尤其现实的是,在当前国家财政尚不充裕的情况下,这是国家以适度的投入,广泛吸引民间投资,发展内需市场最易于收效的直接途径。这种投入,可以说,比有些人主张的把补贴用于给民众发红包,以拉动内需,要更有利于国计民生,造富民众,造福社会。
举一反三,归根结底,必须明白一个至今应该足够清醒认识的道理:在对光伏电价调整的问题上,斤斤计较盈亏,虽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决策的目光应该站的高,看得远。要从数字的背后,透视到这些数字所关联产生的实际效果。
如果说,当前采取的调价措施和调价幅度,并没有激发起资金向合理投向的聚集和投入,没有把光伏投资的重点转向拉动内需的光伏发电产业和市场,没有实现将主要投入向产出效益最高的地区和产业的聚集,没有将有限的财政补贴卓见成效的使用在吸引民间投资和激发民众积极性,从民生角度,优化产业,促进社会科学发展上。
那么,这种调整就需要合理的校正天平,更准确的增减砝码。调价的幅度高低就成了关键。没有必要的幅度就难有必要的效果。
也就是说:在我们运用已经制定的政策和行将出台的计价,来裁量事物得失时,切切不可手中有了卡尺,就一叶障目,就忘记了根本,忘记了这个政策制定和某一价格出台的决策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