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经信委了解到,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经信委于近日公布了2015年底验收通过的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我市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名列其中。
验收合格的3家企业共实施无低费方案53个、中高费方案12个,实施方案共计65个;共完成投资5691万元,产生经济效益3895万元;年可节约电力859.8万千瓦时,节约标准煤3865吨,节约水3621立方米,节油38吨;因实施清洁生产削减氮氧化物144吨,削减固体废弃物排放2.9万吨。3家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达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