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准东开发区管委会通报一起安全事故,2023年7月18日11时00分,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其亚一期10万吨高纯晶硅建安工程项目部冷氢化装置(01802B)区域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重伤,送医救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49万余元。
2023年7月20日上午,接到其亚新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报告的事故发生信息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于2023年7月20日依法成立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化建高纯晶硅建安工程项目部“7*1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要求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事故调查组邀请了开发区纪工委(监察组)介入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由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安监局局长、经发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公安分局、经发局、安监局、总工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化建高纯晶硅建安工程项目部“7*18”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高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事故发生单位瞒报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