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国网各省市电力有限公司相继发布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的公告,公布了2021年补助资金总体情况:
国网江西电力公司江西: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206,639万元,其中:风力发电39,400万元、太阳能发电148,221万元、生物质能发电19,018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国网天津电力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28,269万元,其中:风力发电9,148万元、太阳能发电17,127万元、生物质能发电1,994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国网陕西电力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202,230万元,其中:风力发电62,994万元、太阳能发电138,447万元、生物质能发电789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国网重庆电力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16,789万元,其中:风力发电8,942万元、太阳能发电3,181万元、生物质能发电4,666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370,329万元,其中:风力发电26,975万元、太阳能发电328,446万元、生物质能发电14,908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30,432万元,其中:风力发电91万元、太阳能发电30,337万元、生物质能发电4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四川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129,291.00万元,其中:风力发电56,235.00万元、太阳能发电49,159.00万元、生物质能发电23,897.00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上海市电力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24,156万元,其中:风力发电11,097万元、太阳能发电11,027万元、生物质能发电2,032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
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562,915万元,其中:风力发电179,211万元、太阳能发电372,887万元、生物质能发电10,817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山东省电力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775,943万元,其中:风力发电161,262万元、太阳能发电531,538万元、生物质能发电83,143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青海省电力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428,363万元,其中:风力发电121,511万元、太阳能发电306,815万元、生物质能发电37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168,387万元,其中:风力发电121,502万元、太阳能发电41,816万元、生物质能发电5,069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409,992万元,其中:风力发电187,559万元、太阳能发电221,392万元、生物质能发电1,041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268,867.00万元,其中:风力发电190,468.00万元、太阳能发电76,819.00万元、生物质能发电1,580.00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154,705万元,其中:风力发电80,307万元、太阳能发电64,239万元、生物质能发电10,159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213,357万元,其中:风力发电42,978万元、太阳能发电119,076万元、生物质能发电51,303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106,242万元,其中:风力发电48,375万元、太阳能发电47,223万元、生物质能发电10,644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河南省电力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384,740万元,其中:风力发电72,523万元、太阳能发电278,396万元、生物质能发电33,821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586,164万元,其中:风力发电179,911万元、太阳能发电381,280万元、生物质能发电24,973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352,247万元,其中:风力发电154,638万元、太阳能发电172,166万元、生物质能发电25,443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162,772万元,其中:风力发电92,190万元、太阳能发电43,614万元、生物质能发电26,968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130,221万元,其中:风力发电82,326万元、太阳能发电39,712万元、生物质能发电8,183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289,217万元,其中:风力发电41,131万元、太阳能发电228,623万元、生物质能发电19,463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北京市电力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20,806.00万元,其中:风力发电2,732.00万元、太阳能发电13,361.00万元、生物质能发电4,713.00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甘肃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443,859万元,其中:风力发电175,268万元、太阳能发电265,679万元、生物质能发电2,912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386,495万元,其中:风力发电38,052万元、太阳能发电289,434万元、生物质能发电59,009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共收到财政部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756,646万元,其中:风力发电447,787万元、太阳能发电307,173万元、生物质能发电1,686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期向财政部请款,并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转付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文件要求,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中央补助资金的拨付原则和顺序等相关情况如下:
一、补助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
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2021〕94号)中明确的补贴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在收到财政部拨付款项后,对纳入补贴目录清单且满足结算条件的各类项目进行及时、足额转付。具体原则如下:
1.优先足额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
2.优先足额拨付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
3.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以及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新增光伏、生物质项目;
4.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以及国家认可的地方参照建设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保障拨付至项目并网之日起至2020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
5.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并网之日起至2020年底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