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增长的行动方案》,其中提到:
鼓励使用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对在三亚市注册上牌的新购车新能源旅游客运、班线客车,在“按大、中、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2万元、1.5万元、0.8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省级政策基础上,再增加给予在三亚市经营缴税的企业,省级补贴金额50%的市级资金运营服务补贴,政策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
推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城市建设。对政策期内在海南省新购置且在三亚市注册上牌的换电模式车辆的实际使用者,给予补能差价补贴;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含电池价格,下同)的每辆奖励6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