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与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宣化县200MW光伏电站与生态农业化一体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协议双方为推动宣化县新能源项目建设,繁荣地方经济,在诚实信用、互利共赢、共谋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旷达电力在宣化政府辖区内适合的农业园区(包含符合条件的畜牧养殖区)、山地进行光伏能源、农业综合开发。
根据协议,旷达电力将在宣化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针对宣化政府辖区内适合的农业园区、山地等,开展宣化县200MW光伏电站与生态农业一体化项目建设。规划项目总装机容量约为200MW(至2016年宣化政府规划给旷达电力项目总装机容量不低于50MW),总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
江苏旷达表示,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公司快速有效地拓展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业务,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