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08月 2021 一男子私自改装电表偷电“挖矿”获刑 法院警告:窃取电力行为构成盗窃罪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在其官方公众号上发布文章称,虚拟币"矿工"华某私自改装电表,以"多用少计数"的方式窃取电力,窃取电力价值总额在26050.46元以上,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具有悔罪表现、补缴欠费及违约使用电费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法院称,近年来,华某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