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价格函〔2016〕467号
广西西江环境能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定广西玉林市陆川县35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一期20MWp)上网电价的请示》(西江能科报〔2016〕37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规定,经审核,广西玉林市陆川县35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一期20MWp)上网电价为0.98元/千瓦时(含税),接网费用为0.01元/千瓦时,自投入商业运营起执行。
二、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在我区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同下)以内的部分,由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结算;高出我区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和接网费用,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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