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光伏新能源项目土地租赁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水府办发〔2024〕16号)文件,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土地测量工作组对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8号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测量及对附着物、青苗等进行登记,现将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黄果树村13、14组)8号地(5户)第二批土地租赁登记情况统计表及租赁费发放明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2025年5月20日-5月26日)。在公示期内,如对统计表和发放明细表中的数据等情况有异议,请书面提出或拨打监督电话。
(猴场乡党政办公室:0858—6120208)
猴场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