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永靖县持续发力、精准推进,已圆满完成10吨以下燃煤锅炉与2吨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

一是高位统筹、协调联动,迅速摸清淘汰底数。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文件、规范要求,永靖县将锅炉淘汰工作纳入生态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住建等多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联动,迅速开展全县锅炉排查摸底,逐一核实锅炉数量型号、使用单位、运行状态等信息,建立待淘汰锅炉台账,为精准推进淘汰工作奠定坚实数据基础。
二是从严监管、注重宣传,迅速开展淘汰工作。在推进锅炉淘汰过程中,一方面强化执法监管,提高锅炉污染物排放监督监测频次,对超标排放、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形成有效震慑;另一方面注重政策宣传引导,通过上门宣讲、发放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企业及用户解读淘汰政策的重要意义与具体要求,积极争取理解支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舆论氛围。
三是疏堵结合、温情帮扶,做好淘汰后续工作。针对淘汰锅炉企业的能源使用现状及发展规划,组织技术专家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指导,推荐天然气、电力、太阳能等清洁低碳能源替代方案;针对盐锅峡镇居民群众供暖锅炉淘汰后的取暖问题,协调县城投公司,筹措约120万元资金,用于采购安装空调,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下一步,永靖县将在完成此次淘汰工作的基础上,健全锅炉淘汰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锅炉使用全流程监管,坚决防止已淘汰锅炉“死灰复燃”,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列入淘汰范围的锅炉项目,以能源结构优化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美丽永靖建设、推动县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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