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验收与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原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村级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保障项目工程发电技术指标及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并满足接入电网有关技术要求,根据省发改委等9部门《关于积极推进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户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冀发改能源〔2016〕1201号)以及我市相关政策要求,现将制定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验收与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
承德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验收与监管办法(试行).doc(详情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