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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150MW!重庆石柱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发布

1月10日,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该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规划指出,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按照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工业园区、大型用能企业等工业场所以及商场、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场所,适度规划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适宜区域推进农业光伏项目。规划建设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和热电联产项目,推动天然气和新能源融合发展。

分布式能源项目

规划实施分布式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15万千瓦。

(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5万千瓦)推进建设石柱县工业园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石柱发电公司厂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一期装机容量达到2万千瓦;并在县域内规划建设二期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达到13万千瓦;总装机容量达到15万千瓦时。实施推进建设农业光伏项目。

(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积极推进2×4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和2×83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规划提出,巩固扶贫成果,研究易地扶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机制,探索实施屋顶光伏建设,实时监测智能化运维。

推进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及相关服务平台发展,促进用能侧智能化、高效化管理,依托5G技术提供充电桩、光伏、路灯、加油站、园区等领域的能效管理、智能运维、需求响应、多能协同。

原文如下: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石柱府发〔2021〕2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2021年12月

目录

前言5

一、石柱县能源发展基础6

(一)发展成效6

(二)存在的问题8

(三)面临的形势8

(四)“十四五”能源需求预测9

二、总体要求11

(一)指导思想11

(二)基本原则11

(三)发展目标12

三、重点任务15

(一)构建“一系统三基地五张网”能源发展格局15

(二)构建多元化能源供给体系16

(三)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18

(四)构建清洁能源消费体系24

(五)构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26

(六)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27

四、重点规划建设项目29

(一)总体项目情况29

(二)分类项目情况29

五、保障措施30

(一)提升能源组织保障力度30

(二)完善能源管理运行机制30

(三)加强规划落实和政策引导31

(四)加强重点项目的用地保障31

(五)完善能源财税投资政策32

附件33

附图42

前言

能源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生活。“十四五”期间,世界能源供需格局将发生深刻变化,绿色转型任务愈发艰巨,能源安全面临多重挑战,新旧风险交织并存。推动能源安全和绿色转型发展,对繁荣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社会长治久安、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

石柱县地处长江上游南岸、重庆东部、三峡库区腹心,是集民族地区、三峡库区、革命老区、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于一体的特殊县份。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石柱县社会、经济、环境持续良好发展,规划将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新战略,依据《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重庆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四五”时期石柱县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以推动石柱县能源生产和消费深化改革,保障能源供给安全,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生态协调发展。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21年—2025年。

一、石柱县能源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石柱县持续加强能源规划和发展,能源总体发展较好,能源供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清洁化水平不断提升,能源保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能源惠民利民成效显著。

能源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石柱县持续强化电力、天然气和成品油的稳定供给,能源供给得到有力保障。截止2020年底,全县电力装机容量达121.30万千瓦,年发电量29.57亿千瓦时;其中,火电装机容量70万千瓦、年发电量17.01亿千瓦时,风电装机容量27.20万千瓦、年发电量6.21亿千瓦时,水电装机容量22.902万千瓦、年发电量5.82亿千瓦时,垃圾焚烧发电和余热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0.6万千瓦、年发电量分别为3068万千瓦时和2246万千瓦时。全县境内建成4条天然气长输管道,总长153.28公里,建成中压及以上城镇天然气管道1248.5千米,建成储气设施1.5万立方米、输储配站场632个、CNG加气站2座,年供应天然气3815.06万立方米。建成成品油加油站点22座,年供应成品油约6.8万吨;建成油库1座,库容1.32万立方米,年周转量15万吨。

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石柱县持续推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煤炭、成品油等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进一步降低,非化石能源占比进一步提升。2020年,全县成品油消耗量68463吨,天然气消耗量3815万立方米,煤炭消耗量约91.50万吨,全社会用电量7.0906亿千瓦时。能源消费总量中成品油消费比重、天然气消费比重、煤炭消费比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为14.26%、8.48%、64.01%和13.25%。

能源清洁化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石柱县加强风电、水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清洁化水平不断提升。截止2020年底,城镇天然气普及率达到75.8%,较“十二五”末提升15.2%。建成风电场4座、水电站66座、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余热发电厂1座,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42.47%,较“十二五”末提升10个百分点。建成充电站8座、充电桩40台、容量3120千瓦,保障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需求。

节能降耗工作成效突出。“十三五”期间,全县持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构建企业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综合能效。2020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为64.80万吨标煤,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至0.451吨标煤/万元,较“十二五”末下降12.59%;实现煤炭完全去产能。

能源保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石柱县认真落实国家成品油、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供给保障改革方案,基本建立了由市场决定的能源价格机制。推进天然气价格调整,制定了不同层次的天然气用气价格,并不断优化用气营商环境,压缩办理时限、简化报装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售电侧改革,逐步推进风电等新能源上网并网优化政策。严格成品油供应保障机制和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成品油不断档、不脱销,市场价格稳定。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能源基础设施有待提升。全县输变电设备容量存在不足,骨架电网需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设施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乡镇尚未接通天然气,偏远乡镇和工业园区用气率较低。油气加注站点有待进一步优化,乡镇生产生活油气保障能力有待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设施有待加快建设。

能源消费结构有待优化。石柱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随着石柱县城镇化进程加速、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推动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总量和能源结构优化任务仍然艰巨。

(三)面临的形势

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对能源转型提出新要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启了零碳发展新征程,要求全社会着力推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节能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增加生态碳汇等降碳路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储能、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业,优化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布局防范碳锁定风险,完善能源价格、碳价、财税、绿色投融资等激励政策,降低能源消耗、提升能源效率。因此,“十四五”时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石柱县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节能减排等任务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能源消费增长态势对能源发展提出新挑战。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十四五”时期能源需求总量仍将呈现增长态势。全县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城镇化进程加速,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重大项目的推进,将推动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任务较重,节能减排对工业等行业用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一代技术推广将为新能源产业发展带来新突破。“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关键时期,新能源产业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随着新型大型风电叶片、先进储能技术等新能源技术的发展推广,新能源电站调峰能力弱、供电质量不高等问题将得到缓解,新能源消费在能源结构的占比将持续提升。石柱县依托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优势,为石柱县能源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区域能源合作不断深化呈现发展新变化。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重庆市“一区两群”的协同发展,区域之间合作更加紧密,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步伐也不断加快。共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多能互补、相互配合的能源运行保障体系,协同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强化电力、天然气等优质资源保障协调,为石柱县能源能源产业发展、能源安全保障提供新机遇。

(四)“十四五”能源需求预测

“十四五”期间,根据石柱县经济增长趋势和产业结构特征,考虑区域能源供需情况、节能减排要求以及市级下达的能源消耗指标,石柱县能源需求按照2.1%的增速计算,到2025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达到71.80万吨标煤。

全县电力需求将快速增长。预计年均增长率达到11.5%,到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2亿千瓦时;根据石柱县电力项目建设计划,到2025年全县年发电量将达到39.64亿千瓦时,电力供给在满足全县社会用电需求的基础上,富余部分电力可通过外输消纳,填补重庆市部分电力缺口,将风电等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煤炭需求量将保持稳定。预计2025年全县煤炭需求量约91.50万吨,其中,大唐火电厂和西南水泥厂等主要耗煤企业用煤量约86.93万吨;全县煤炭产能全部关停,所需煤炭将全部从外地输入。天然气需求小幅增长。预计年均增速4.8%,到2025年全县天然气需求4850万立方米。成品油需求增速放缓。受新能源汽车替代、重点建设项目数量减少等因素影响,预计“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速为1.5%,到2025年全县成品油需求7.35万吨。

表1 “十四五”时期能源供需平衡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要求,聚焦“全域康养、绿色崛起”发展主题,围绕市域“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发挥联结“两群”重要节点作用,积极推动能源发展变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能源供给保障为首要任务。遵循能源安全新战略,牢固树立“大能源观”,推动能源革命,保障能源安全。全力构建多能互补的能源供给体系,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能源供给保障体制机制,着力补强能源供给保障的短板和弱项,抓紧抓实抓细保供措施,切实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

——坚持以能源清洁低碳为发展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重要指示,坚持清洁低碳战略方向不动摇,加快推进新能源发展、扩大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提升传统能源清洁化利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以能源质量效益为主攻方向。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推行利用先进的能效标准和节能制度,推动形成全县节能型生产和消费模式。以智能高效为目标,加强能源系统的统筹协调和集成优化。着力突破能源质量效益短板,推动能源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持续提升能源系统质量和能源利用效率。

——坚持以能源融合创新为重要突破。坚持以创新发展为引领,提升能源新旧动能转换,创新能源利用方式,推进关键创新技术应用,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强化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传统能源消费模式与新消费趋势、传统企业创新发展,推动能源融合发展。推动能源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以大数据智能化手段促进能源生产、运用、管理。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围绕石柱县发展定位,统筹能源发展战略,推进多元化、绿色化、智慧化的能源保障体系建设。到2025年,石柱县能源供给能力和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增强,能源消费增速和消费结构更趋合理,能源发展创新能力和绿色可再生水平不断提升,能源市场化改革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能源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显著提升。到2035年,形成能源供给和能源消费结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能源供给保障体系统筹协调、能源发展与社会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高度融合、能源保障支撑更加有力的现代综合能源体系,碳排放达到峰值并稳中有降。

2.主要目标

能源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十四五”期间,持续增强天然气、成品油、电力等能源的稳定供给能力。到2025年末,全县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63.91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39.64亿千瓦时;成品油供给能力达到7.35万吨/年;天然气供气量均达到4850万立方米。加强外购煤炭的供给保障,年外购煤炭量约91.50万吨。

能源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各类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充电站18座、充电桩80台、容量0.6640万千瓦。新建加油站16座、续建3座,共19座;新建油气电综合能源站3座,油气综合能源站1座,共4座。新建城镇天然气中压管网150千米、改造城镇老旧天然气管网100千米,新建LNG加气站2座、CNG加气站1座。进一步完善电力设施,推进110千伏、35千伏和10千伏电网的新建和改造,推进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和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能源消费结构更加优化。坚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原则,引导区域合理高效利用能源。到2025年,石柱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1.80万吨标煤以内,年均增速不高于2.1%。煤炭、成品油消费比例进一步降低,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7.28个百分点、达到20.53%。

能源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到2025年,配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93%;城镇天然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

节能减排效果更加明显。到2025年,石柱县能源消耗按照市级下达的指标任务,能耗总量增量控制在7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GDP能耗下降14.5%。

表2 “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主要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一系统三基地五张网”能源发展格局

推进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强化全县能源设施建设和能源管理的数据化、智慧化,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化手段,推进能源综合管理平台、清洁能源两全系统平台、智慧风电平台等智慧能源系统的建设,构建能源安全供给、清洁高效利用的智慧能源系统。

打造三大能源生产基地。依托石柱县丰富的水能、风能、天然气等资源优势,着力构建风电、水电和天然气“三大”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并着力推进“水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供给体系建设,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新能源生产基地。

构建五张能源保障网络。以满足石柱县用能结构和用能需求为核心,积极推进能源设施和能源网络的规划、布局和建设,着力构建天然气供给网、成品油供给网、电力供给网、分布式能源、综合能源供给网“五大网络”,构建多能互补、统筹协调的能源供给系统。

(二)构建多元化能源供给体系

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能源供给规模,降低能源供给成本,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升能源供给能力,切实做好能源安全保障。

持续发展风电。按照统筹规划、生态优先、集散并举、有效利用的原则,持续推进风电发展。“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已核准的七曜山玉龙、龙潭万宝集中式风电项目和七曜山打风坳、都会等分散式风电项目建成发电,新增风电装机容量26万千瓦以上,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3万千瓦以上,配套建设送出工程、电源及输电网等配套设施。积极推进万宝、玉龙风电项目二期和木坪、方斗山、楠木垭等风电项目前期工作。

专栏1风电项目

规划建设风电项目3项,新增装机容量26.245万千瓦。

(一)已建成项目(27.2万千瓦):狮子坪风电场4.95万千瓦、大堡梁风电场10万千瓦、千野草场风电场6万千瓦、华润电力石柱枫木风电项目6.25万千瓦。

(二)规划建成项目(26.245万千瓦):万宝风电场工程,总装机容量7万千瓦。七曜山玉龙风电场,总装机容量7.245千瓦。应时风电场,总装机容量12万千瓦。

(三)推进前期项目(14.8万千瓦):万宝风电项目二期3.8万千瓦(集中式);玉龙风电项目二期3万千瓦、木坪2.5万千瓦、楠木垭2.3万千瓦、方斗山3.2万千瓦(分散式)。

规范发展水电。坚持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推进环境治理与水电协调发展。在现有22.902万千瓦水电装机容量基础上,不再新增水电新建工程,仅对龙潭水电站、合森源水电站、五一水电厂进行续建,建成后新增装机容量0.606万千瓦。“十四五”期间,建成水电站3座,累计达到69座,水电总装机容量23.508万千瓦。

专栏2水电项目

规划续建水电站3座,新增水电装机容量0.606万千瓦。

(一)已建成项目(22.902万千瓦):已建五一水电厂、马金子水电站、合森源、向家河水电站等66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2.902万千瓦。

(二)续建项目(0.606万千瓦):龙潭水电复建项目,新增装机容量0.064万千瓦,年新增发电量317万千瓦时。合森源水电复建项目,新增装机容量0.042万千瓦,年新增发电量318万千瓦时。五一水电项目改扩建项目,新增装机容量0.5万千瓦,年新增发电量约1600万千瓦时。

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按照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工业园区、大型用能企业等工业场所以及商场、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场所,适度规划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适宜区域推进农业光伏项目。规划建设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和热电联产项目,推动天然气和新能源融合发展。

专栏3分布式能源项目

规划实施分布式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15万千瓦。

(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5万千瓦):推进建设石柱县工业园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石柱发电公司厂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一期装机容量达到2万千瓦;并在县域内规划建设二期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达到13万千瓦;总装机容量达到15万千瓦时。实施推进建设农业光伏项目。

(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积极推进2×4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和2×83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探索发展生物质发电。依托石柱县农业种植和林业资源基础条件,加强对农产品废弃物的“收、储、运”工作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多元能源供应体系,突破资源环境制约。

大力发展天然气。加快推进石柱县常规天然气和页岩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重点支持推进石柱南三维页岩气地震勘探项目。加强与中石化、中石油等天然气供应企业的沟通协调,保障本地所需外输气源的稳定供给。

(三)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系统安全、流向合理、优化存量、弥补短板的原则,完善能源输送、储备体系,重点推进输配电网、油气输送管网和加油加气站点、充电桩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内畅外通的多渠道能源基础设施体系。

提升输变电网基础设施。按照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原则,优化石柱县城乡输配电网体系。优化电源与电网布局,促进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5G基站等多元化负荷与配电网协调有序发展。在已建变电站和电力输送网络基础上,重点推进重庆石柱南宾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重庆石柱金竹(响水洞)35千伏输变电工程、重庆石柱东向坡35千伏输变电工程、重庆石柱龙沙35千伏输变电工程、重庆石柱万宝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重庆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重庆应时分散式风电10—110千伏送出工程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基本实现“一户一表”全覆盖。积极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

专栏5输配电网体系建设项目

(一)已建项目:已建成220千伏变电站1座,容量为360兆伏安;已建成110千伏变电站8座,主变16台,容量共计619兆伏安,110千伏线路26条,长度451.15千米;已建成35千伏变电站15座,主变28台,容量共计203.4兆伏安,35千伏线路33条,线路长度386.18千米。已建成10千伏公用变电站主变2741台,容量484.54兆伏安,线路109条,总长2744.67千米;已建成0.38千伏线路共计5964.81千米。

(二)规划项目:

重庆石柱南宾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扩建主变1台,新增容量240兆伏安。

重庆石柱下路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变电站1座,容量2×63兆伏安。

重庆石柱万宝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新建110千伏线路,长度2千米。

重庆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新建110V线路,长度31.5千米。

重庆应时分散式风电10—110千伏送出工程。新建10千伏输出线路7千米,35千伏输出线路58千米,110千伏输出线路44千米。

重庆石柱金竹(响水洞)35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16.3兆伏安,新建35千伏线路4条,长度8.44千米。

重庆石柱东向坡35千伏输变电工程。迁建35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10兆伏安,新建35千伏线路4条,长度12.202千米。

重庆石柱龙沙35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12.6兆伏安,新建35千伏线路2条,长度20千米。

重庆石柱大地坪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改造原有变电站容量,由31.5+50兆伏安增容为2×50兆伏安。

35千伏以上电网建设工程。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4条,线路长度113千米;新建35千伏线路6条,线路长度45千米;改35千伏线路3条,线路长度66千米。

10千伏电网建设工程。新建10千伏线路17回,架空线路长度17.79千米,电缆线路长度29.84千米;改造10千伏线路160回,架空线路长度522.24千米,电缆线路长度46.3千米。

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项目。持续推进全县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提高电网容量、规范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架空线路改造入地等。

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项目。新建农村地区110kV及以下变电站、线路,对已运行的农网设施增容、更换设备等。

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依托科能、民生燃气等已建成的天然气输气管线,以中石化建南气矿和中石油重庆气矿作为天然气双气源保障,通过全县统筹、管网互联、复线保障等手段,构建多气源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天然气输配系统、储备调峰及加气站设施的升级改造,推进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天然气管网、CNG和LNG加气站等设施的建设。实施乡村燃气供气安全改造,保障用气安全。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

专栏6天然气设施建设项目

规划建设CNG加气站1座、LNG加气站2座。

(一)已建项目:建成川气东送管道、西气东输管道(忠武线)、民生忠县—石家天然气管道、涪陵—王场页岩气输气管道等4条天然气长输管道,总长153.28千米;建成中压及以上城镇天然气管道1248.5千米、输储配站场632个;建成南宾街道红井社区后河组菜地坝储气设施容量1.5万立方米,建成CNG加气站2座。

(二)规划项目:

CNG加气站建设项目。在县城新建CNG加气站1座,储气设施总容积90立方米。

LNG加气站建设项目。新建西沱船舶或车用LNG加气站1座,储气罐2个60立方米。在县城选择符合条件的现有加油站,增设LNG加气站1座,储气罐2个60立方米。

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配合推进川气东送二线建设前期工作。

城镇天然气管网新建和改建工程。新建天然气城镇中压管网150千米,改造城镇老旧管网100千米。

完善成品油基础设施。按照“严控增量、合理布点、调整优化”的要求,在已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重点优化加油站点的布局,推进马武停车区、三汇停车区、西沱长江大桥南桥头、万朝、中益等加油站点建设。“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加油站17座、续建2座。

专栏7成品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规划新建加油站17座、续建2座,共19座,新增成品油储销能力4710立方米。

(一)已建项目:已建成中石油重庆销售西沱油库一座,容积1.32万立方米,年周转量15万吨;建成忠万高速王场服务区(左、右侧)加油站、中石油甑子坪加油站、冷水加油站、城南加油站、月二山加油站、集信能源甑子坪加油站、六塘加油站等加油站点22座。

(二)规划项目(19座):

新建加油站:大坝场加油站、金彰加油站、桥头加油站、新乐加油站、马武互通加油站、中益加油站、龙潭加油站、河嘴加油站、万朝加油站、静观加油站、金铃加油站、三星加油站、黎场加油站、西沱长江大桥南桥头加油站等14个三级加油站,油罐45个1350立方米。建设马武停车区加油站、三汇停车区加油站等二级加油站2个,油罐12个360立方米。建设西沱水上加油站1个,停泊能力3000-5000吨趸船一艘,容积3000立方米。

续建加油站:石岭加油站、悦崃加油站。

积极推进综合能源站建设。按照“清洁替代、战略接替、绿色转型”的要求,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积极推进综合能源站的建设。“十四五”期间,建成车用综合能源站4座,新增成品油容量480立方米、LNG容量240立方米,并增设充电桩12个。

专栏8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

规划建设综合能源站4座,其中油气电综合能源站3座、油气综合能源站1座。

(一)油气电综合能源站

国道G315绕城公路油气电综合能源站项目。建设标准为二级,占地2000平方米,油罐4个120立方米,LNG储气罐2个60立方米,充电桩6个。

工业大道油气电综合能源站项目。建设标准为二级,占地2000平方米,油罐4个120立方米,LNG储气罐2个60立方米,充电桩6个。

石黔高速马武服务区油气电综合能源站。建设标准为二级,占地2000平方米,油罐4个120立方米,LNG储气罐2个60立方米,充电桩6个。

(二)油气综合能源站

王家绿色新型建材生态产业园油气综合能源站。建设标准为二级,分别占地2000平方米,油罐4个120立方米,LNG储气罐2个60立方米。

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按照城市中心向边缘、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结合已建成充电设施情况,重点推进高速路口、供电所、景区、公交站点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共新增建设充电站18座、充电桩80台、容量6640KW。

专栏9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规划建设充电站18座,充电桩80台,容量6640KW。

(一)已建项目(8座):沪渝高速冷水服务区(上海方向)、沪渝高速冷水服务区(重庆方向)、沪渝高速冷水服务区(上海方向)、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财信城、银百高速王场服务区(银川方向)、银百高速王场服务区(百色方向)、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城南公交枢纽站(火车站)、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城东社区隆鑫花漾城公交站、南宾街道玉带南宾银河天街小区车库等充电桩8座、充电桩40台、容量约3120千瓦。

(二)规划项目(18座):

城区充电设施建设工程。在石柱县城东、石柱县城北建设充电站2座,充电桩16台,容量1280KW。

供电所充电设施建工程:在西沱供电所、鱼池供电所、黄水供电所、沙子供电所、马武供电所、下路供电所、三河供电所等供电所建设充电站7座,充电桩14台,容量1120KW。

重点景区充电设施建设工程。在大风堡景区、千野草场景区、万寿山景区、万寿古寨、西沱古镇景区、毕兹卡绿宫等景区建设充电站6座,充电桩36台,容量2880KW。

交通枢纽充电设施建设工程。在石黔高速三汇服务区(黔江方向)、石黔高速三汇服务区(石柱方向)、城北配客站公交站等交通枢纽建设充电站3座,充电桩14台,容量1360KW。

(四)构建清洁能源消费体系

坚持节能优先,以清洁低碳为方向,促进重点用能领域能效提升,不断优化用能方式,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过程和各领域。

推动全社会节能行动。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增量,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消费,扩大电力和天然气替代规模。强化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把能源消费总量、强度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约束性指标。推进用能标准化管理,保障优质增量用能,淘汰劣质低效用能。到“十四五”末,石柱县能源消费总量增量控制在7万吨标煤以内,万元GDP能耗强度下降14.5%,煤炭消费比例进一步降低。

转型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以产业转型促进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推进重点产业能效改造提升,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构建覆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制造体系。促进高耗能行业降本增效、转型升级,强化能耗限额管理,依法依规淘汰环保、能耗、安全生产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落后产能。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低碳绿色生产监测评估。

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加强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开展节能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和新型建材以及BIM技术的运用,实施公共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化建设,提升道路等级,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引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推广城市公交和绿色运输装备。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开展照明、办公节能行动。到“十四五”末,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100%,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40%以上。

推进传统能源高效清洁利用。严控煤炭消耗总量,对高耗煤行业和产能进一步压减和转型,推广应用新型燃煤设备和技术,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提升油品利用效率,寻找清洁替代突破,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推广先进高效燃油设备应用,积极寻求油品清洁化替代技术和油品替代原料。提升天然气利用占比,推进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辆、客运车辆、船舶等气电混改或天然气替代,加快形成覆盖物流集散地、高速公路、交通干道、船舶码头的CNG、LNG加气站。巩固扶贫成果,研究易地扶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机制,探索实施屋顶光伏建设,实时监测智能化运维。

(五)构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深化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等手段,构建智慧能源体系。集成信息系统与能源系统,实现对系统运行状态的精准监测和实时管理,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鼓励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产,实现可再生能源的高效转化利用。依托新能源、储能和微网等技术,实现分布式能源的高效、灵活接入以及生产、消费一体化。加强电力系统的智能化建设,促进多种类型能源网络互联互通、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依靠能源技术,在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积极推广开展“互联网+”智慧能源试点示范。推动多种能源的智能定制,合理引导电力需求,鼓励用户参与调峰,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

推动能源数字化转型。强化数字经济技术在能源系统中的应用,鼓励发展基于分布式能源的用户端智能化用能、能源共享经济,实现能源自由交易和灵活补贴结算。推进物联网在燃气网络中的应用,整合气源、管网、客户端等供应链数据。推动能源与交通、金融等行业的跨界融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开展数据应用,实现能源信息整合增值和商业模式创新。推进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及相关服务平台发展,促进用能侧智能化、高效化管理,依托5G技术提供充电桩、光伏、路灯、加油站、园区等领域的能效管理、智能运维、需求响应、多能协同。

强化能源安全管控。以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技术为手段,加强对能源的管理。推进清洁能源发电大容量储能、数字电网的应用,提高清洁能源的接入和利用效率。顺应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等的发展,统筹能源基础设施的融合联通。利用先进智慧系统,推进能源实时监控和调节,保障能源供给安全。

(六)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优化能源供应格局。紧抓“成渝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协同发展机遇,积极融入区域发展格局,加强与周边区域能源合作,使县域内能源网络与周边区县、省市能源网络之间实现有机衔接。建立协同互补、合作共赢的能源生态圈,推动不同能源品种间的互补互济,建立产业链上下游各主体间合理的利益分配,推动开放共享,构建大能源格局。

推进市场机制改革。以市场为导向,消除区域壁垒和行业壁垒,统筹实施各类能源政策。完善能源价格机制,推动电力、油气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机制以及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天然气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综合能源服务统筹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思维,实现全方位融合发展。

加强能源发展监督。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信息共享、分析会商等工作机制,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整合能源数据资源,动态监测能源运行情况,促进供需平衡、能耗控制、运输协调、价格变动、运行调度、预警预测、行业监管等管理水平提升。推动实现能源总量和强度控制、优化能源结构、防控能源稳定风险。密切关注能源企业经营情况,针对行业反映集中、影响较大的问题,适时研究出台支持政策措施予以有效解决。

强化能源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紧压实各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全面强化项目管理全过程安全生产要求,强化项目实施安全论证和安全评价。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运行阶段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深化电力生产、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重点规划建设项目

(一)总体项目情况

“十四五”期间,石柱县能源发展重点项目包括天然气类、成品油类、电力类、分布式能源和综合能源类、节能改造类等5个方面,涉及新建、改扩建和储备项目58个(其中新建36个、改扩建(续建)12个、储备10个),总投资1472214万元。

(二)分类项目情况

天然气类项目。“十四五”期间,天然气类项目策划重点围绕天然气勘探、开采、利用,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和改造,以及LNG、CNG等能源设施的建设,共策划项目7个,总投资93046万元。新增CNG容量90立方米、LNG容量120立方米。

成品油类项目。“十四五”期间,成品油类项目策划重点围绕加油站点和储油设施的规划建设,共推进19个加油站点建设,新增成品油储销能力4710立方米,项目总投资20800万元。

电力类项目。“十四五”期间,电力类项目策划重点围绕各类电力生产、输变电和电网的新建和改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老旧小区电力改造、农村电网改造等方面,共策划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290568万元。新增电力装机容量37.61万千瓦,新增充电桩80台、容量6640千瓦。

分布式能源和综合能源类项目。“十四五”期间,分布式能源项目包括综合能源站和分布式能源站的建设,共策划项目9个,总投资1052800万元。其中,新建4个综合能源站,新增成品油容量480立方米、LNG容量240立方米。

节能改造类项目。“十四五”期间,节能改造项目重点围绕工业园区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技术、循环经济改造,工业余热发电效率提升改造,煤改气、煤改电,照明设施改造等方面展开,共策划项目5个,总投资1500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提升能源组织保障力度

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把提升能源生产和供应水平、调整能源消费和供给结构、完善能源供给网络和管理体系、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能源保障的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专门的能源保障规划工作机构,并充分发挥其决策协调作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完善能源管理运行机制

进一步整合电力资源,促进良性竞争,在严格执行电力布局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就近使用电力资源。成立石柱县能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其成员单位为县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水利局、农业农村委、供电公司、燃气企业、中石油石柱分公司等,负责制定全县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策划石柱县能源发展重大项目,加强对能源发展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加强规划落实和政策引导

促进能源政策与财税、金融、土地、价格、环保、产业等相关政策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连贯统一,提高政策综合效率。严格约束性指标管理,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适应能源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集中力量分阶段组织实施好一批关系能源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实施促进规划落实。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在能源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和解决。

(四)加强重点项目的用地保障

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合理确定用地规模的基础上,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优先保障能源供给类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用地计划向、能源供应保障等重点项目倾斜。依据项目建设时序,统筹考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用地计划,及时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项目用地要做到应保尽保。鼓励使用荒山、荒地、荒滩、荒漠化土地等“四荒地”建设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项目,科学合理使用荒漠化草地、林地,少占或不占牧草地和林地,禁止占用耕地、水源地和水源涵养林。

(五)完善能源财税投资政策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市级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县级财政投资力度,支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天然气勘探开采和储备设施建设等能源基础设施以及风力发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新型能源建设项目。全面落实资源税费改革政策,加强运行监管,落实价、税、财联动改革,促进节能减排。加强能源政策引导,支持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能源项目建设融资,加大担保力度,鼓励风险投资以多种方式参与能源项目。充分利用存量资产增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融资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能源设施的投资建设,完善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便利、高效的金融服务。落实能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

附件

石柱县“十四五”能源发展重点项目库

附图

附图1石柱县“十四五”新建加油站布局图

附图2石柱县“十四五”新建充电桩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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