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1年12月27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合作伙伴关系。甲乙双方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更强核心竞争力,获得更大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商业价值。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利用各自禀赋优势以共同开拓国内、优先开发福建省内、重点开发宁德地区能源市场,以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储能、多能互补等能源项目为目标,在商务、技术、供应链、金融、公共关系、品牌传播等层面展开全方位合作,具体合作路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已建成项目的并购: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同等条件前提下,乙方积极促成甲方优先并购乙方已建成的新能源项目。
2、在建项目的开发:乙方已成立项目公司的项目,重点推荐给甲方进行投资评估。如满足甲方的相关投资要求,甲方积极促成与乙方签订股权或资产收购协议,乙方按约定的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及竣工验收。
3、新项目开发:在光伏、风能、生物质能、储能、多能互补等领域合作开发项目,重点合作开发大型新能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式光伏以及大型分布式光伏、综合能源、智慧园区、低碳园区、虚拟电厂等。乙方配合甲方积极推动规模园区和大型新能源项目投资机会的调查、评估、论证,并配合甲方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4、甲方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包括甲方母公司或监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及制度)允许的同等条件前提下,园区、项目优先选择乙方及乙方集团产品、服务等。
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