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积极做好“清洁能源文章”,立足清洁能源禀赋、创新潜力、产业基础,因地制宜促进水能、风能、太阳能、氢能产业发展,推进“水风光氢储”五位一体、多能互补、协调发展。结合“国土三调数据”“林业一张图数据”,我市初步规划风光新能源714万千瓦,其中风电总规划装机容量约214万千瓦,光伏总规划装机容量约500万千瓦。2022年8月,我市编制了《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初步实施方案》,方案中共计108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2022年11月,完成了仁和60万千瓦、盐边10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业主优选工作,已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业主优选建议。
在同步开展光伏电站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项目用地用林政策方面出现一些问题。一是2022年4月,国土“三调”成果正式启用,“林地一张图”和“三调数据图”正在融合。目前,林业部门按照“林地一张图”进行用地审批,国土部门按“三调数据图”进行用地审批,国土和林业用地政策不协调、不匹配。二是项目按现有用林政策,大部分都需要采用征收模式,项目经济成本高,且项目建设用林指标不足,项目落地困难。目前全国范围内集中光伏项目用地均采用租地模式,若采用租地模式,需按照光伏复合项目的方式建设项目,但原有针对光伏项目的用地政策正在修订,处于政策过渡期,无法可依。
为此,省政协委员饶晓东建议:
一是建议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加快“林地一张图”和“三调数据图”融合进度,协调统一按图管理的用地政策。
二是建议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等相关部门制定明确、可操作光伏项目相关用地用林政策,明确光伏复合项目、林光互补项目建设标准及用林用地手续办理程序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