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披露了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的一则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表明,2024年9月6日,顺德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广东晶天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晶天电力”)破产清算案。晶天电力管理人报告称,经核实,该公司破产财产仅789893.79元,负债却高达17804451.30元,资产远不足以清偿债务,且无法继续经营,重整与和解均无可能,故请求宣告其破产。
顺德区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晶天电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债,又无重整、和解可能,符合破产条件,遂依法裁定其破产,并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作出裁定,该裁定自2025年7月31日起生效。
据悉,晶天电力2016年10月25日成立于佛山顺德,定位高新技术企业,专注光伏组件研发生产,曾推出多款产品并通过多项认证,还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与多家国际品牌达成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