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前,新墨西哥政府曾表示对公共事业公司关于增收光伏电站费用的提议不再受理的;两天后,威斯康辛州的光伏拥趸们又再次打赢了一场新的战役。
10月30日,威斯康辛州戴恩县巡回法院驳回了奥斯康辛公共服务委员会关于对光伏电站所有者在多方面征收费用的修改意见。这其中包括对电站所有者每月以US$3.79/ kW的价格征收费用、增收对所有消费者群体进行光伏交易的固定费用、以及电站所有者所发剩余电力从全额上网转型成按零售价出售。
对一个仅有极小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份额的州郡来说,这样的提议无异于一种历史的倒退和对新能源发展的歧视。
法官Peter Anderson驳回了关于对电站所有者每月以US$3.79/ kW的价格征收费用的提议,对其他意见倒是没有异议。威斯康辛州光伏支持团体Renew Wisconsin认为“US$3.79/ kW”费用是分布式光伏在该州发展的最大阻碍。
与此性质相同的还有“2014年十一月决议”。这项决议自颁布开始,一直受到很大的争议。环境法律政策研究中心高级律师Brad Klein曾评论道这项决议其实是无根之木,没有任何参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