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特变电工发布公告称,为紧抓市场机遇,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资源,提升公司新能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设立了部分子公司,并以这些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农十三师风电项目、哈巴河风电一期项目、木垒二期光伏项目、乌尔禾一期光伏项目、焉耆一期光伏项目。
木垒县二期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选址位于昌吉州木垒县照壁山乡霍斯阔拉草场,所在地属温带亚热干旱气候区,冬暖夏凉,日照长,全年日照时数为2,900~3,200小时,适合于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经营期25年的总上网电量67,580.51kW? h,年均上网发电量为2,703.22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1,351.61h。
克拉玛依乌尔禾一期20MW光伏并网项目选址位于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所在地地处中纬度内陆地区,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日照时间长,太阳能资源较丰富。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经营期25年的总上网电量66,552.62 kW·h,年均上网发电量为2,662.10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1,331.05h。
焉耆县一期3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选址位于焉耆县以西40km处,所在地为典型的中温带干旱荒漠气候,日照时间长,全年日照时数为2,600~3,600小时。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经营期25年的总上网电量96,877.46 kW·h,年均上网发电量为3,875.10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1,291.70h。
根据公告,上述项目以木垒县公司、克拉玛依公司、焉耆县公司为主体建设,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木垒二期项目、焉耆一期项目按照前20年经营期平均上网电价0.95元/kW·h(含增值税)、乌尔禾一期项目平均上网电价0.90元/kW·h(含增值税)计算,最后5年经营期平均上网电价0.25元/ kW·h(含增值税),贷款偿还期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测算,以上项目年均营业收入共计约为6400.02万元,年均利润额共计为1868.83万元。
上述光伏项目建设完成后,由木垒县公司、克拉玛依公司、焉耆县公司自行运营该光伏电站,或者新能源公司将上述木垒县公司、克拉玛依公司、焉耆县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实现总投资5%以上的收益。
特变电工表示,上述风电场及光伏电站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保护环境、优化生态,并有利于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当地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及生态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