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详情请点击此处)
其中涉及光伏产业的内容有:
加快边境地区能源建设步伐
大力推进油气战略通道建设,稳步推进边境地区与周边国家的电力基础设施合作。在保护生态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发建设水电,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支持离网缺电贫困地区小水电开发,研究建立水电开发边民共享利益机制。以边境地区小城镇、中心村为重点,深入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升边境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力争到2020年,电网覆盖全部边境县并达到小康电水平。
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补偿政策
合理扩大边境地区光伏、风电等优势能源资源开发规模。探索在边境地区率先实行自然资源资产收益扶持机制。在边境地区率先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逐步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导受益地区与提供生态产品的边境地区之间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完善并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对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的牧民实行补贴和奖励,支持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开展边境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边境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