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1日,科陆电子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亿元。增资完成后,宁夏旭宁注册资本变更为1.05亿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不变,科陆能源对宁夏旭宁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科陆电子表示,此次增资是在中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大背景下,基于增强宁夏旭宁融资能力、资本实力及抗风险能力,以保障其投资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的建设、经营目标,满足公司积极布局进军光伏电站建设、运营领域的战略发展。
1月29日,科陆电子宣布,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于近日与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地面渔光互补、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就公司在南昌县内建设光伏电站达成投资意向。
根据协议,科陆电子拟投资约25亿元人民币,用3年时间,在南昌县内根据项目所用地的性质不同,以相应方式依法取得与投资规模相对应的项目用地使用权,建设300MW光伏电站。
科陆电子表示,本次通过与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政府的合作,增加了公司项目储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江西地区光伏电站开发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