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资料后认为:
一、对《关于聘任胡耀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邱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邵爱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聘任胡耀东、邱新、邵爱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胡耀东、邱新、邵爱军先生的聘任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对《关于公司副总裁曹敏先生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副总裁胡耀东先生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副总裁邱新先生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副总裁邵爱军先生基本薪酬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出的关于公司副总裁曹敏、胡耀东、邱新、邵爱军先生基本薪酬的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
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后提出,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副总裁曹敏、胡耀东、邱新、邵爱军先生基本薪酬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胡耀东先生
胡耀东,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关岛银行;金边的柬埔寨湄公航空创始人、董事兼财务总监;金边KPS公司顾问;台北/旧金山CodaWorks的顾问;美国旧金山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国际市场无线技术和移动数据产业部高级分析师;美国丹佛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国际市场半导体和光学组件产业研究分析部经理;香港凯万亚洲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纽约里根有限责任公司顾问;香港马斯葛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其台湾子公司山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邱新先生
邱新,男,1974年出生,EMBA在读。曾任无锡市包装总公司销售经理;无锡尚德电力公司营销总监;上海悦田光电科技公司总经理;海润光伏销售总监、资深总监;海润光伏助理副总裁,分管国内销售和销售管理部。
3、邵爱军先生
邵爱军,男,1979年出生,EMBA硕士学历。曾就职于无锡尚德电力;曾任江阴浚鑫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副总;鑫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海润光伏助理副总裁,兼新桥基地总经理,并分管生产运营、电池&组件技术中心、安环部。